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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申请须知
(一)申请类型
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和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。
(二)申请要求
1、支持对象
支持已在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、制造、生产及服务等业务,无知识产权纠纷,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科技企业。
2、基本条件
(1)申请企业应承诺并落实不少于市区两级申请资金总额的自筹资金。
(2)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,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;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,应主动申明。
(3)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种类型进行申报。
(4)每种申请类型的具体申请条件、申请材料、资助标准和资助方式等要求详见附表。
(三)申请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,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,不含涉密内容。
(四)申请企业经评审获得立项后,市级财政资金采取前补助、后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。
二、申报者权利
申请企业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,须在提交申请书等书面材料的同时,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,并说明理由。每个申请企业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。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,不予采纳。
三、申报方式
(一)申请企业通过"中国上海"门户网站(http://www.shanghai.gov.cn/)进入"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",按系统提示在线填写、提交《上海市科技企业统计年报》和申报书,并上传相关附件。
(二)项目网上填报起止日期:2017年3月31日9:00至2017年4月28日16:30。
(三)获得拟立项资助的企业需将书面材料(一式二份)报送至注册地区科技行政部门,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电子文档内容一致方视为有效申请。所有书面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打印,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,不采用胶圈、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。
(四)网上填报备注:
1、登陆"中国上海"门户网站(http://www.shanghai.gov.cn/);
2、网上政务大厅-审批事项-点击"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"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:
-【账户注册】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,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(单位注册需使用"法人一证通"进行校验);
-【初次填写】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,转入申报指南页面,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;
-【继续填写】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、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。
3、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。
四、评审方式
申报项目评审采取大赛路演、网上评审、会议评审等方式,必要时辅以现场考察。届时请申报单位做好相关准备。
市科委根据评审结果,选定实施计划数,并予以公示、公告。其中,科技小巨人工程由市科委会同市经信委确定实施计划数。
五、其它说明
本通知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,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《科技报告》和《科技报告收录证书》。